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学校减免
提交时间 2020-04-01
咨询内容 新建或者改扩建类学校是可以按照豫政办【2014】180号文件执行免收还是按照豫防办【2017】139号及15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怎样把握。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04-03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应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

2、学校教学楼等项目,经批准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按《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9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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