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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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07-31 |
| 咨询内容 |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2023年1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修订)中 第十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本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也可以从国家、外省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其中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前置设立条件和手续如何进行办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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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8-02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第十三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本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也可以从国家、外省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政府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抽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3年第29号)第五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3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了评标专家库应当具备的条件。目前,该办法修订稿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