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收养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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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7-12-21 |
| 咨询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收养我亲弟弟的儿子,都同意。但是我老公乔琦是台湾人,我们没子女,目前我们都在大陆河南省鹤壁市清华园小区居住。我们向鹤壁市民政局提供了所有应该提供的证明,就是没有提供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乔琦的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都已经提供了台湾卫生机构的体检证明和台北市警察局的证明,我还提供了乔琦的全家的户口本。现在鹤壁市民政局非让我们再提供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我们认为提供的证明已经可以证明乔琦情况了,能否帮我们办理收养证?现在我公公婆婆在美国看病,我们两口在鹤壁,台湾家里没人,我们上次已经去台湾开证明一次,就是没开这个,以为都能够证明了。并且我们收养的孩子是我亲弟弟的儿子。真费事啊!望领导能关注我们的难处,深表感谢! 乔琦 刘秀彦 恳请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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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7-12-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电话:0371-65906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