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黄河交通学院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问题 |
|---|---|
| 提交时间 | 2020-06-16 |
| 咨询内容 | 黄河交通学院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西校区实训楼-a(日常用途为阶梯教室,地上2层、基础埋深不超3米,基础为非桩基独立基础)、实训楼-b(日常用途为实验实训类用房,地上5层、基础埋深不超3米,桩基类型为phc桩)、活动中心(日常用途为体育教学类用房,地上3层、基础埋深不超3米,地基类型为cfg桩复合地基),请问上述建筑能否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020年6月16日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0-06-17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坚持防空地下室“以建为主”原则,确因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易地建设。 2、易地建设条件和减免范围,请按《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9号)有关规定执行。 3、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