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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2014年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使用时间问题
提交时间 2015-01-30
咨询内容 已经下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宣布以前的文本已作废,但是安阳市房产局不给开发商使用新的文本,是否是行政不作为,如果业主要求使用新版文本,如果敦促房产局使用新文本。下面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贯彻《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充分认识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积极提倡和引导商品房交易当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联系。   自本合同示范文本颁布之日起,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4年4月9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5-02-05
回复内容 您好!请咨询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电话:0371-68080861 0371-68080862 0371-6808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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