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县政府批复的旅游度假开发区内的项目应不应该履行人防义务
提交时间 2022-09-19
咨询内容 你好,请教一个问题。武陟县政府批复的“嘉应观黄河歌谣旅游度假开发区”,位于武陟县嘉应观乡(非重点乡镇),不在城区规划范围内。请问“嘉应观黄河歌谣旅游度假开发区”算不算开发区,此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不应该履行人防义务?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2-09-21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第十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重点镇等修建比例为百分之四。

       2、是否为开发区,请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省人防办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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