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县政府批复的旅游度假开发区内的项目应不应该履行人防义务 |
|---|---|
| 提交时间 | 2022-09-19 |
| 咨询内容 | 你好,请教一个问题。武陟县政府批复的“嘉应观黄河歌谣旅游度假开发区”,位于武陟县嘉应观乡(非重点乡镇),不在城区规划范围内。请问“嘉应观黄河歌谣旅游度假开发区”算不算开发区,此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不应该履行人防义务?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2-09-21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第十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重点镇等修建比例为百分之四。 2、是否为开发区,请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省人防办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