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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
提交时间 2018-03-20
咨询内容 老师你好,我老公是退役伤残军人,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已回到河南老家报到,因部队改革,服役单位转隶等原因导致抚恤关系于次年9月才落下,抚恤金应该从几月份开始发放?部队发放抚恤金至退役当年的12月,次年的抚恤金是不是有抚恤关系转移接收部门发放?我们自己查了一下退役军人有关优待政策和河南省有关退役军人优待办法认为我老公的情况应该符合河南省退役军人优待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精神,抚恤金发放应从复员后次年一月份发放。肯请民政部门领导给予关心,及时补发伤残抚恤金。谢谢您。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8-05-13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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