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农村五保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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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7-07-27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在新乡,母亲和弟弟在安阳市殷都区曲沟镇南曲沟村,弟弟40岁了,智障,办有二级残疾证书,不能自理,一直以来由母亲照料,现母亲81岁了,虽还能自理,但再照顾弟弟比较吃力,两人现在享受低保待遇,我想给弟弟办五保,送到养老院,让母亲能安度晚年。我咨询了殷都区民政局,回答是可以办,但是村干部说条件不够,说等将来我母亲不能自理了或者不在了才给我弟弟办,我想搞清楚,五保条例里面抚养人没有抚养能力怎么解释?80多岁的老人还算有抚养能力吗?基层干部的理解是不是有偏差呢,农村不少这样的家庭,如果村里不给办我又该找哪个部门协调解决?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祝工作顺利!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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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7-08-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