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设计单位承接附建人防工程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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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08-20 |
| 咨询内容 | 我公司(注册地北京)承揽信阳市豫东南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其中项目拟配套建设人防工程,人防面积约8900平米,建于办公楼地下,其中约6118 平米位于办公楼正下方,2782平米在办公楼主体外,功能为二等人员隐蔽部和物资储备库。 我单位资质为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按建设部资质管理规定,可承接资质等级对应的附建人防工程。 现咨询可否承接该人防工程项目。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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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8-26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和省级人民防空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认定事项取消审批,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业务。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