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医疗纠纷案件中伤残等级司法鉴定适用交通还是工伤鉴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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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5-08-03 |
| 咨询内容 | 河南省关于伤残评定的司法鉴定标准有两个:《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法技(2000)2号第五部分关于《法医临床学鉴定中常见争议问题的指导意见》:除交通事故致残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以外,其他的损伤致残(如故意伤害案件、医疗纠纷案件、意外伤害等)暂规定有条件地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现修订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进行鉴定,是不是可以认为医疗纠纷案件中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中要采用工伤标准,急,盼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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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03-08 |
| 回复内容 | 你好,关于标准使用问题,案件办理机关在提交司法鉴定委托时,会在委托书中注明办案单位要求使用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