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食品超范围经营事宜
提交时间 2026-04-17
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一药品批发企业质管,最近在审核资质的时候发现部分地区药店新办的的食品证经营项目为: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该单体药店如经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否涉嫌超范围经营呢?因未查询到相关的新政策故需要咨询下贵局老师。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6-04-17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的核心点在于:药店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仅载明"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未单独标注"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或"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此情况下经营上述三类特殊食品,是否构成超范围经营。此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畴,建议您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河南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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