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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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7-02-02 |
| 咨询内容 | 林业厅领导 您好! 我是驻马店市驿城区老河乡(老河乡原隶属于驻马店市泌阳县)大林子村委李虎山庄村民,现咨询几个问题: 1、我们那边的山何时被定性为省级公益林? 2、省级公益林从何年开始发放补偿基金? 3、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多少元/每亩? 盼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林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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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7-02-13 |
| 回复内容 | 刘东同志: 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咨询驻马店市驿城区老河乡大林子村李虎山庄省级公益林补偿有关情况,经向驿城区林业局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2007年,驻马店市驿城区老河乡大林子村李虎山庄(当时属泌阳县管理)有部分符合条件的林地被认定为省级公益林;2014年,省林业厅又进一步组织对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进行了区划落界。对该村的具体落界情况,可到当地林业部门查询。 二、自2008年起,经认定的省级公益林开始获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三、省财政对实行统一管护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自2008年起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4.75元为管护补助支出(主要为公益林管护费和公益林建设支出)、0.25元为公共管护支出;2011年提高到每年每亩10元,其中包括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6元、对林权权利人经济补偿4元;2014年提高到每年每亩15元,其中对林权权利人的经济补偿提高到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