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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森林抚育相关政策和规定
提交时间 2023-04-14
咨询内容 您好,现需要就省森林抚育相关政策和规定咨询以下问题,望答复: 1. 森林抚育规程是否有对验收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森林抚育作业单位在完成作业提出验收申请后,乡镇和县级要多久之内验收?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或是半年? 如果一年都不验收,甚至2年都不组织验收是否符合规定? 2. 森林抚育资金,中央和省按照什么原则拨付地方? 是否每年抚育任务下达后,会预先拨付部分款项?比例多少? 验收完成后,再拨付剩余款项? 3. 抚育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地方是否有权利统筹挪作他用? 如果挪作他用是否符合省林业局及相关财政规定? 以上,请省林业局相关同志依据政府规定做出答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林业局
回复时间 2023-04-19
回复内容

一、关于核查验收时间。《森林抚育规程》没有对核查验收时间做出规定,《森林抚育核查验收办法》对核查程序提出了要求,包括县级自查、省级核查、国家抽查。县级核查的时间安排上,由于各地的组织形式和工作进度不一,施工单位完成作业提出验收申请后,多长时间内县级核查,具体时间由当地主管部门安排,可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在省级核查前,各项目单位须完成施工作业和自查自评。2020年以来,由于受疫情影响和计划任务安排方式的调整,各地工作开展有所延后,省级核查时间也相应推迟。 二、关于资金拨付。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一般分两批次下达,第一批中央资金在上年度的12月左右预先下达市县,下达比例根据国家预拨的资金量确定;第一批中央差额资金、第二批中央任务资金和省级资金根据当年工作实际全额下达市县。下达市县的资金量根据当地承担的任务量确定。 三、关于资金使用规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政策规定,森林抚育等林业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国家级和省级脱贫县根据需要可以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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