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商丘市虞城县站集乡和刘店乡占用河道私自盖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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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4-01-05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王厅长您好 我是虞城县的一个农民,向您反应意见十分重要的事情,虞城县站集乡和刘店乡有两条河道,都是用于农田灌溉和洪灾排水,目前有开发商在河道内建设商品房,而且政府部门不管不问,到县里和市里投诉无果,严重影响河道正常使用,房屋又不安全,问题十分严重,请您参考下面网址查看:http://zhengzhou.mop.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7943 希望您百忙之中能处理此事,给老百姓一个能生存的地方。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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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4-06-30 |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的来信。经商丘市水利局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群众所反映刘店乡河道应为虞城县中心干渠刘店乡刘店集段,为引黄补源渠道,不承担防洪任务。由于引水不正常,平时渠水污染严重,为美好环境,刘店乡政府于2009年申请对刘店集中心大街与虞亳路交叉口处南北共300米渠段进行封闭治理,虞城县水利局对治理方案进行了审批。封闭后的渠道引水断面、输水流量均大于原设计标准,能够满足最大引水需要,对防洪安全不造成影响。 站集镇河道应为文明沟站集镇城镇段,文明沟主要承担引水灌溉和田间除涝,不承担防洪任务。2013年站集镇进行新农村建设时,申请对文明沟进行封闭,因手续不全,虞城县水务局未予审查。2013年4月,站集镇政府擅自对文明沟城镇段进行封闭施工,虞城县水务局发现后立即进行查处,目前该工程已经停工,拆除工作正在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