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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资质申办条件
提交时间 2025-12-24
咨询内容 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关于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企业申办的条件。我们是河南焦作温县的产地合作社,在符合文件要求的各项硬件软件要求下能否直接进行合法的趁鲜切制加工资质申办,还是说要额外必须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才可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5-12-25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综药管函〔2021〕367号)》中明确“产地加工属于中药材来源范畴,趁鲜切制是产地加工的方式之一”,不需要必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从事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请按照国家药监局文件要求以及省药监局《河南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试行)》(2022年第9号)、《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延伸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感谢您对河南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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