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新型人防门销售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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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3-26 |
| 咨询内容 | 目前新型人防门已经开始在设计阶段使用,选用《目录》中的门型号。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采购人防门,是否必须采购在《目录》中对应型号的厂家人防门?目前《目录》中新型人防门,除了钢结构以外,其他材料比如pozd、节镍不锈钢等材料,目前从《目录》中只有金鑫人防门厂一家河南厂家,那么其他不在目录的厂家是否能销售《目录》中新材料的人防门?人防门备案是用销售公司,备案还是用实际生产的厂家进行备案?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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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3-31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根据《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等,回复如下: 1.工程建设项目需要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的,应当从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目录中选型,不得进行非标设计。 2.不得生产、销售未纳入《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目录》的人民防空防护设备。 3.公众可登录“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服务系统”(https://rfhyfw.ndrc.gov.cn:18181/system),点击“防护设备目录查询”“人防生产企业查询”等功能模块,即可查询相关企业,包括有相应资质新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 4.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