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开封市关于项目代建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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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0-06-16 |
| 咨询内容 | 今天经电话询问开封市发改委,收到答复暂未出台相关规定,网络查询咱们河南省发改委2017年出台过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145号),请问可否作为我市项目代建的政策参考依据,或者请帮助答复开封市项目代建该参照什么规定?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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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0-06-18 |
| 回复内容 | 亲爱的陈本令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17〕1145号)第二条明确规定了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该办法只适用于省财政直接投资且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的省本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水利项目),不作为其他项目实施代建的政策依据。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开封市政府投资项目是否采用代建制、如何实施代建制,应当依据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