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在乡复员军人家属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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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3-09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佃庄镇东石桥村的村民,我的外公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并立功受奖,复员后回家,属于在乡复员军人。后因病花费巨额,现已去世多年。 最近外婆已77岁高龄,丧失劳动能力,并患有高血压脑梗等疾病,常年用药不止,住院花费很大。 外婆经济生活困难,自外公去世后就独立抚养孩子,现在孩子成家后也各因病造成经济困难,赡养老人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国家对军人及其家属有补助等政策,特别咨询您: 像外婆目前这种处境,是否能够申请相应补助?(几年前曾经有过老兵统计,当时漏了外公,鉴于调查人员已离开,遂没有进一步向上反映)但不知属于什么补助类? 经查阅,省民政厅在2009年12月7日,曾下发文件《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各类抚恤补助标准》提到了对于在乡复原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为4140元/年,那么像其遗孀是否有相应的帮扶政策? 期待您的回复,期盼政府能体谅外公保家卫国的贡献上帮助解决问题。谢谢您!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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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3-16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