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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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4-12-29 |
| 咨询内容 |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下同)每人每月发放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咱们河南省是怎样进行的?需要什么手续?具体怎么操作?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
| 回复时间 | 2015-01-23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