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担任人防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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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3-18 |
| 咨询内容 | 1、我公司员工参加《2022年第一期人防工程监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取得专题培训结业证书,我想咨询此证书是否与国家人防办核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具备同等效力,取得此结业证书证书且具备住建部门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是否能担任人防总监,在人防工程监理项目是否可以在主管部门备案? 2、我公司员工参加《2023年河南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员、监理工程师培训》取得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协会颁发的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备住建部门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是否能担任人防总监,在人防工程监理项目是否可以在主管部门备案? 感谢给与解答!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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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3-24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根据国家及本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规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业务,不需要专门的人防监理证书。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对设计和监理企业实行综合管理,具体负责设计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监理企业相关证书的办理、发放以及人员培训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咨询。 2.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