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临时业主大会
提交时间 2026-05-20
咨询内容 请问未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是否能由20%以上的业主申请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由谁主持召开?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26-05-20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咨询收悉。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所以,未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不能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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