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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一至六级伤残医保
提交时间 2017-05-04
咨询内容 河南省民政厅优抚处: 我叫范正党,系郑州铁路公安局郑州铁路公安处民警;一级警督;五级伤残(右眼摘除)伤残证号:豫警G000471。 接单位电话通知,我的一至六级医保停了。现申请贵处予以恢复。依据是: 一、《人民警察法》八十一条:(抚恤、优待和保险保障)   人民警察因公致伤致残的,与因公致伤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等标准的抚恤、优待和保险保障。(老法第四十条) 1、此条说明:因公致伤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的优抚、优待和医疗保障,伤残人民警察一样享受,无任何区别。 2、这是《人民警察法》对伤残民警应享受的待遇的法律保证。不可打折。 3、人民警察法管理的特定对象就是人民警察,而不是公务员,概念不能混淆。 二、关于印发《河南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民〔2007〕1号(后附原文) 1、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河南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应该服从服务于《人民警察法》。 2、《河南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中医疗保障对象应包含伤残人民警察。 3、《河南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中第四条明确规定由民政部门根据医疗费实际支出据实拨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落实到位。 三、一项受法律保护的伤残民警医疗保障,如果有什么变更?应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告知我这个当事人。而打电话通知显然不合法律程序,是无效的。 因此,敬请贵处领导予以恢复我的一至六级医疗保障待遇。 另外,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事实上2017年以前我一直没有享受到该医疗保障。直至接到电话通知,我才知道我一直享受着一至六级医疗保障待遇。而我还在争取这项待遇的落实中!争取到的消息没有,却得到停了的电话,那么,2017年之前我的一至六级医保待遇哪去了?本应划入我个人账户的钱哪去了?每年拿出相当于一个月的抚恤金的钱发给谁了?还望贵处领导依法帮我追回!多谢了! 郑州铁路公安局郑州铁路公安处 范正党 联系电话:15090488871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六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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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7-05-04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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