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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2007年移交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2015年停止医保事
提交时间 2015-10-30
咨询内容 民政局领导:我是武汉后方基地驻信阳地区799仓库无军籍职工,2007年退休签订协议后移交到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工资由浉河区民政局负责发放,但医疗关系却在信阳市医保中心。自移交后从未有单位或人联系我交医疗费事。今年8月因身体不适住第154医院治疗,8月22日出院结账时被告知2015年1月停医保,无法报销。我联系原单位协调至今也没有解决,请问我是已移交地方职工,如果移交时没有交费,地方民政部门是不会接收的,既然接收了为什么会停止医保?我自移交后一直没有住过院,第一次住院就遇到停保,我今年72岁了,工作一辈子不想给政府添麻烦,但现在老了却成了无保人员,我丈夫是军队退休干部移交到信阳市军休3所,2010年脑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现一直跟随子女在外地居住,医保问题解决不了,让我终日不得安心,请上级领导给予协助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5-11-12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军休处,电话:0371-659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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