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棚户区项目行政执法后能否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
提交时间 2020-11-09
咨询内容 1、我们是棚户区项目,项目主体已经完工,没有地方再建设人防工程,因为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当地人防部门处罚后,能否收取我们的人防易地建设费。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11-11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2.城市新建民用建筑,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应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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