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棚户区项目行政执法后能否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 |
|---|---|
| 提交时间 | 2020-11-09 |
| 咨询内容 | 1、我们是棚户区项目,项目主体已经完工,没有地方再建设人防工程,因为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当地人防部门处罚后,能否收取我们的人防易地建设费。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0-11-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2.城市新建民用建筑,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应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