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人防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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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6-16 |
| 咨询内容 | 我们公司有一项目于2013年取得项目立项,分两期建设,二期已建成。一期于2013年取得人防设计要求核定表及人防建设批准书。一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至今未开工建设。现我公司现对公司的产业布局进行了调整,2026年对项目重新进行了备案,并对一期重新进行了设计,调整后一期取消原来的5栋多层建筑,变成2栋20层高楼。原5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注销,重新立项的项目人防应建面积是按照省政府200号令还是按照2013年的计算规则进行配建。望可以给出书面明确回答,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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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6-23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具体政策衔接事宜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