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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水厂归谁管
提交时间 2016-12-21
咨询内容 请问我村建的水厂(樊庄供水站)是国家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它应该是由村委会管理还是水利局管理呢?建水厂时我村投入了18万元用于共同购买水厂占地。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 2017-01-05
回复内容 你好!经原阳县水利局核实:樊庄供水站为原阳县2011年度工程,位于原阳县葛埠口乡樊庄村南,工程于2012年3月份完工通水,工程供水范围覆盖9个行政村,供水人口1.1572万人。2012年5月3日,原阳县自来水厂管理办公室与原阳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签订了《樊庄供水站经营管理权承包合同》,目前樊庄供水站由原阳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建设工程期间,樊庄村委会提供了2231.1平方米土地用于供水站建设。2011年9月20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建设单位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和葛埠口乡樊庄村委会签订了《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樊庄供水站土地出让协议书》,双方签订的土地出让费为93800元,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于2012年1月11日将土地出让费93800元支付给了樊庄村委会。不存在樊庄村投入18万元用于共同购买水厂占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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