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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请问一至六级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
提交时间 2017-06-09
咨询内容 请问一至六级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1、本人现在是六级伤残军人,没有工作,医保是民政部门给我缴纳的,如果找到工作了,单位开始缴纳的话,和之前民政部门缴纳的待遇有什么不一样?区别在哪?2、单位缴纳的话,原来民政缴纳每年有一个月的抚恤金的门诊补助还有吗?3、如果由民政部门转到企业缴纳,企业缴纳一部分时间后,失业或者辞职的话,那就没有单位了,该怎么办?是向民政部门申请,让民政部门继续缴纳医保吗?还是怎么办?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7-06-12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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