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格列卫报销救助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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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7-03-24 |
| 咨询内容 | 你好,我是安阳市内黄县,一名慢粒患者(慢性粒细泡白血病)的家属,病人正在服用格列卫, 按照政策,格列卫医药费自2013年3月1日起,河南新农合实施“9+3”规定,对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每年后9个月的“格列卫”由慈善机构免费提供,前3个月的“格列卫”药费新农合报销八成。如果患者是民政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体,还可另外获得15%的救助。 我们家是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前几你我们都照常领到了另外救助的15%。而内黄县民政局自2015年和2016年,这两年救助的那15%的费用一直没有给我们,总计两万多块钱。而今年马上又该买药,家里已经没有钱再买了。 我们已经问过内黄县民政局多次,说是上边部门一直没有拨款。所以请您向有关部门反映一下情况,这也关系到我们县其他患者。请您一定要抽出时间关注询问一下!!!!万分感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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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7-04-06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