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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棚户区改造人防费问题的咨询
提交时间 2019-11-13
咨询内容 您好!请问河南省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3年开始建设,属商住一体,其中商业占比45%,住宅部分占比55%(其中返迁安置户占比22.5%,保障房占比10%),人防易地建设费用依照什么标准征收?是否享受政府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减免优惠政策?可否按照豫防办〔2009〕100号第二条“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中商贸城的标准执行?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11-16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一、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应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2013年的棚户区改选项目具体配建防空地下室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按照豫计收费〔2003〕1178号和豫防办〔2009〕100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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