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省广电通知文件与上位法冲突
提交时间 2026-05-14
咨询内容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于2025-09-26发布的《河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河南省微短剧拍摄取景地的通知》中包含多个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开封城墙、汝州市风穴寺、叶县县衙、社旗山陕会馆等景区同时是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化部的《文化部关于使用文物古迹拍摄电影、电视的暂行规定》明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的室内一律不得作为拍摄场景——包括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和革命纪念建筑物等,只能使用其室外场景进行拍摄。古建筑的屋顶、宫墙、院墙的墙脊,有壁画或雕刻的墙壁、走廊,以及保护范围内的古塔、古树、石碑、假山、雕刻物等附属文物,均不得作为演员格斗、攀登、跳跃、碰撞等的实景使用,亦不得因拍片而变动或损伤原物的色泽和形状。 通知中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当前已经出现了多次短剧剧组进入古建内部拍摄的行为,已经事实违法!河南省广播电视局应对通知中涉及文物保护的拍摄地进行核验删改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回复时间 2026-05-15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经核实,《河南省微短剧拍摄取景地通知》仅公布取景地名单,未约定拍摄场景,不存在与上位法冲突的内容。文物保护单位的拍摄许可需由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如发现违规拍摄线索,可向属地文旅 / 文物部门反映。我们已与您沟通说明,您表示理解。感谢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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