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学校扩建综合楼缴纳易地防空费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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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05-14 |
| 咨询内容 | 我是灵宝市一名教师,我校扩建综合楼建筑面积3057.51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是以教学活动为主的单体三层教学综合楼项目。该项目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持下,专家评委对我校扩建综合楼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了评审,该方案评审通过。综合楼设计布局为一层功能教室7个,二层功能教室8个,三层功能教室8个,教师办公室两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计委 财政部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建设部 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文件,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学校教学楼属民用建筑范畴,我校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应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用。根据文件(二)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我校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能减半吗?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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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5-16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17〕799号),学校新投资建设包含教室、教师办公场所、电脑教学、教学实验室等教学活动,且以教学活动为主的单体多层教学综合楼项目,符合《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中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有关规定。 2.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