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人防企业防护工程师 |
|---|---|
| 提交时间 | 2023-08-29 |
| 咨询内容 | 人防企业是否必须要有3名防护工程师(证书名称和单位名称是否要一致)?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3-08-31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整治的通知》(国人防〔2019〕6号)要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的生产、质监、安装部门各不少于1人为防护设备专业的人防防护工程师。企业与人防防护工程师均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持续缴纳社会保险金,人防防护工程师证书名称与企业名称是否一致未作要求。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