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申请享受抗战老兵家属、职工离退休家属的优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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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8-01-15 |
| 咨询内容 | 本人闫玉英的丈夫名叫刘喜,本人闫玉英回忆,丈夫刘喜1942年左右参加新四军,当时年龄14岁左右,并在52师服役,职务副连长。1956年左右,刘喜28岁,该师整体转业至武汉铁路局,刘喜在该铁路局第四局第三工程队二处土石方三小队,任队长。1962年左右,刘喜34岁,因有病办理离退休。1992年丈夫病逝,享年65岁左右。刘喜在家休养期间,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时将证件丢失。 从离退休至家,刘喜未享受任何优抚政策。另外,丈夫刘喜病亡后,妻子闫玉英也未享受任何优抚政策。现向相关部门反映,申请对革命军人家属、离退休职工家属进行优抚。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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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8-01-29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