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一户一表”的政策法规内容
提交时间 2016-09-26
咨询内容 你好! 我们是信阳市浉河区宝石桥鸿福小区的业主,房屋已于2013年交房,在接房时发现所谓的每户的“一户一表”为“总表下的分表”.期间多次找到开发商协调要求其整改,履行按照“合同”第六条第三 四款(水:为一表一户,电:为一表一户)的条款落实。可是到目前为止已经过了3年开发商始终拒绝整改。我小区的电费为0.66元/度 水为4.65元/吨。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为此特请政府部门督促 监督开发商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对水电实施整改。 我们要咨询的问题是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总表下的分表)是否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一户一表方面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注开发商信息:信阳市淮河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办--4115010047141 至此 敬礼! 鸿福小区全体业主 2016年9月22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6-10-17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所述区域水表问题及水价问题您可向所在地住建部门和自来水公司进行反映。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