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小区绿化是否可以使用浅层地下水
提交时间 2025-06-29
咨询内容 经查询《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其立法本意为南水北调水源代替不适合饮用水水源和禁止在地下水超采区新增地下水取水。a小区所属县城不是地下水超采区,再生水管网未覆盖。居民生活用水为南水北调水源。现在干旱少雨,自来水公司让使用自来水(2.53元/m³)进行绿化浇灌,感觉国家投资兴建南水北调工程是解决沿线居民生活用水的,而不是修建工程用优质水源来绿化浇灌。依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高速公路绿化带等市政绿化生态景观用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水政[2022]9号)要求,绿化用水是否从严依法依规使用浅层地下水。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 2025-07-04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高速公路绿化带等市政绿化、生态景观用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水政〔2022〕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高速公路绿化带和景区、园区、小区绿化等不具备使用再生水和取用地表水条件的,经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取用浅层地下水。年取用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年取用水量1000立方米以上的,按照《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符合相关条件,经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小区绿化可以取用浅层地下水,但需安装计量设施,并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告》(河南省财政厅通告〔2025〕1号)缴纳水资源税。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