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周口市新运河上游支流违章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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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12-01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家住河南省太康县常营镇。如今回家乡创业 .回到家乡的第一的夏季,到雨季汛期。庄稼地里的排涝就不行了。导致收成锐减,不止我一家,追根溯源是有人在新运河上游支流西三干渠上建有楼房若干棟,下边采用直径为1M的井管进行流水疏导。导致建房处上游水流不畅,庄稼地的水进不了河道。导致庄家收成锐减。 我通过上网查询,河道建房子违反河道安全相关条例。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大学生,我有责任,也有义务举报这种违法行为,为老百姓争取相关利益。违章建筑的位置为太康县常营镇敬老院长建电子长边上。听老百姓说,房子就是电子厂经理盖的。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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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12-30 |
| 回复内容 | 感谢您的来信!收信后我们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违障建筑物位于省道五黄线西侧太康县常营镇与板桥镇交界处常营镇一侧,属常营镇管理。建筑物包括一栋三导小楼、五间平房、一处超市、一个加油站。该处建筑物建在省道五黄线西侧公路沟上,房屋下部打有钢筋砼桩柱或埋有水管,房子下面可过水,但过水能力不足,影响排涝及安全度汛。此处违障建筑物不在太康县县管十三条骨干河道上,不属于太康县水利局管理,现此件已转交太康县“两违”治理办公室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