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区域评估审批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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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2-04-06 |
| 咨询内容 | 根据贵单位所发布的《河南省水利厅关于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权限的通知》(豫水保[2017]15号)文件,大部分原由省水利厅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已下放至省直辖市及省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但在贵单位所发布的《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水保[2020]10号)文件中,“开发区管理机构在编制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后,应报批准设立开发区的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审批”。故向贵单位咨询,我单位涉及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报告是否在豫水保[2017]15号文中审批权限下放项目范围之中? 我单位涉及的区域评估项目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位于省辖市,建设单位审批机关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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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04-11 |
| 回复内容 | 你好,请电话联系水土保持处0371-69151822说明生产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以便了解有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