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棚户区改造减免标准 |
|---|---|
| 提交时间 | 2019-09-26 |
| 咨询内容 | 我们小区是棚户区改造,不知道怎么样收费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19-09-30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依法修建防空地室。确因地质等因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报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地建设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按《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9号)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