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棚户区改造减免标准
提交时间 2019-09-26
咨询内容 我们小区是棚户区改造,不知道怎么样收费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9-30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依法修建防空地室。确因地质等因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报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地建设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按《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9号)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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