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如何给拾到的弃婴办理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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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7-22 |
| 咨询内容 | 我的一个农村亲戚于2011年在兰考县一家医疗机构拾到一个弃婴(右手有残疾,被生父母遗弃在医院)。孩子已经五岁多了。由于当时不懂得国家相关收养政策,没有及时办理收养手续,也一直没有入户口。目前孩子面临上学问题,没有户口入不上学籍。拿着相关证明材料到杞县民政局部门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根据民发【2008】132号文件精神,从此文下发之日起,不允许个人私自收养弃婴。并建议等杞县福利院运营以后,先把孩子送到福利院,上集体户口,再和福利院办理收养手续,把孩子的户口转到养父母户口下。可是不知道杞县这家福利院何时才能运营,即使运营了,孩子已经养五年多了,还要送福利院,然后再和福利院办理收养手续,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盼民政厅相关部门给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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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7-26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福利处,电话:0371-6590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