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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遗属补助对象年满18周岁后是否停止发放
提交时间 2018-04-24
咨询内容 我单位(郏县地方税务局)现有一名遗属补助对象,2018年8月份年满18周岁,正在上高中,是否属于遗属补助对象要求的第3条“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或者第5条“遗属系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学生,(不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列入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请问按照政策是否符合继续发放的标准,或者是停止发放遗属补助。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8-05-13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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