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咨询拟采购产品是否需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
|---|---|
| 提交时间 | 2026-01-27 |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院光山县马畈镇卫生院,拟采购“影像远程诊断系统软件”,用于我院日常影像科检查诊断报告的远程出具工作。去信咨询,此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是否需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盼回复,万分感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回复时间 | 2026-01-29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医学影像存储与传输系统软件”的分类编码为21-02-01,其产品描述及预期用途主要包括对医学影像进行采集、保存、接收、传输、显示、存储和输出等处理,供临床诊疗使用。管理类别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品名举例:影像归档与传输系统软件、医学影像管理与通讯系统软件、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软件。 因您留言中未说明拟采购软件的具体结构和功能,也未说明产品预期用途,无法直接判断其是否属于医疗器械。建议您院对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关要求,核对该软件的结构、功能和预期用途,若一致,则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不一致,则建议通过分类界定程序(网址:http://app.nifdc.org.cn/biaogzx/login.do?formAction=login)进一步研判确认。 感谢您对河南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