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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2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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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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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南省职防院(所)、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职防院(所)、疾控中心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下,我省不断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全面推进职防院(所)、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我省现有省级职业病防治院所1家,17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独立设置职防院所11家,其中新建职防院所6家;全省现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08家,县区全覆盖;职业病诊断机构34家,省辖市全覆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63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41家,新建尘肺病康复站56家,基本构建了“省、市、县(区)并向乡(镇、街道)延伸”的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监测等技术支撑网络。 二、关于加强政策支持和投入。2022年以来,筹措资金2.2亿元,支持职业健康相关项目实施,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有力提升。按照全供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标准足额安排省第三人民医院(省职业病医院)财政预算,同时,每年预算安排该单位工作经费90万元,支持其开展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我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完成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为承担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的省职业病医院配备必需仪器设备,支持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所提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测能力。 三、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共举办各类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9期,培训1000余人次,有效充实职业病诊断医师队伍;完成职业病防治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新培养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专业骨干人才251名、诊疗康复专业骨干人才231名,进一步充实基层职业病康复诊疗、监测评估紧缺人才;开展全省职业健康技术大比武活动,极大鼓舞职业病防治队伍的学知识、练技能热情。关于设立专项资金问题,目前我省已安排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等项目资金用于职业病防治从业人员培训,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16号)“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相关规定,不宜再设置职业病培训专项资金。 四、关于强化科研和技术创新。依托省第三人民医院(省职业病医院)设立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承担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及个体防护等标准研究和技术研发、筛选、推广、应用。关于“推动将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及救治等关键技术纳入重大卫生专项和地方计划,给予财政经费支持”的建议,根据医疗卫生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相关规定,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属于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具体项目内容由中央确定。 五、关于提升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水平。近年来,我省职业病信息化快速发展,先后建成运行河南省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平台、河南省尘肺病康复诊疗信息管理平台,不断提高信息报送效能及智能决策支持能力。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加大职业病防治管理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AI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升级改造相关平台,为我省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感谢您对职业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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