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ealth Commission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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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26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卫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等机构能力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河南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定于2026年7月下旬组织开展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执业医师,符合以下要求的可申请参加考试报名: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热爱职业健康事业。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河南省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五)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需由所在机构出具证明)。

  (六)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规范化培训(包括职业病诊疗康复人才培训)或相关专业培训(主要是指国家和我省省级专业技术支撑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考试内容

  按照《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2025年版)》要求,以职业病诊断医师岗位胜任力为导向,涵盖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与政策、专业理论知识、诊断技能与实践等内容。

  (二)考试类别及形式

  1.考试类别分为五类,即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职业性化学中毒类、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类(含职业性噪声聋、爆震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和其他综合类(包括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除职业性噪声聋及职业性爆震聋以外的其他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及其他职业病等)。

  2.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需先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达到合格线要求的,有资格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理论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其它四个类别仅进行理论考试。考试合格线均为75分(按总分100分计)。

  3.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具体根据题库题目类型决定,未设置案例分析的考试类别,增加多选题数量。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的实践技能考试为阅片考试。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7月19日15时,请考生登录河南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入口链接:https://zybzdys.hnzfy.com.cn:9039/user),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审核工作同步进行,请考生注意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结果,并于2026年7月20日至24日下载打印准考证书。

  考试报名需注册个人账号,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从事三年以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相关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和培训证明的扫描件。已注册账号人员请及时更新个人相关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其中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的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类别。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准确提供证明材料,认真核实后一次提交,应避免反复报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成绩,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

  (四)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等指定渠道,统一发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合格人员按照《河南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资格认定。

  (五)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卫体局及时通知辖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以及拟备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相关机构,按要求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联系方式:0371-85961080

  考务咨询电话:0371-66973210

  技术支持电话:0371-61311299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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