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城不能再拆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暨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要求,近日,我省全面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老城专项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大老城文物调查保护力度。
科学组队,成立专项调查队伍
为保障各地市老城文物调查高效进行,我省四普办正式成立老城文物专项调查队伍,由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为主体统一组织实施,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相关单位配合本次调查工作,依托省四普办业务指导组下设的8个包市专家组为骨干力量,联合省考古研究院、相关高校及研究机构相关专家组建省级老城文物专项调查队,负责建议清单梳理、实地调查、技术指导和质量把控,推动我省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科学展开。
精准布局,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12月19日,我省四普办正式印发《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指出本次调查工作的工作方法与工作要求,要求各调查队在2026年2月10日前完成老城实地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清单,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老城调查新发现文物信息的录入并完成市级审核工作,2026年3月底前完成老城调查新发现文物信息省级审核,2026年4月底前完成省级验收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普查单位要坚决落实“应保尽保、应普尽普”原则,将《老城文物专项调查新发现文物建议清单》的登记与认定情况作为实地验收的核心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压实各级责任,高质量完成此次调查工作。
扎实推进,及时开展业务培训
为确保老城专项调查与实地调查验收工作的扎实推进,12月21日至23日,我省在郑州举办四普实地验收培训班,全省各市、县(市、区)普查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等2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邀请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总工程师余晓川讲授我省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方法与要求,系统分析了老城文物价值识别、调查技术规范、系统操作与安全防护等相关内容,解读了老城调查中材料梳理、实地调查与实地验收各阶段的工作要点,课后,学员与各专家进行了充分的经验分享与交流,此次培训为我省的老城专项调查与实地验收工作提供了针对性的思路梳理和技术指导。
老城文物专项调查是四普的关键性补充,是筑牢老城文物保护根基、强化文物资源刚性管控、推动老城整体格局系统性保护的基础性工程,下一步,我省将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城文物专项调查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5〕49号)的要求,有效落实工作方案,保障四普各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