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物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25 16:18 浏览次数: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指导帮助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部署,将法治建设融入文物事业发展过程中,法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真正学出法治信仰、法治素养、法治担当,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常态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通过“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树牢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敬畏之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结合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党组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章节内容,研究部署我省文物系统关于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贯彻方案。此外,局党组书记在局党组会上带头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河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实际,主动担当作为,带头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到实处。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

  1.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后,局审批办认真梳理我局67项政务服务事项的设立依据、申请材料依据、权限划分、受理标准等办事指南,共修正要素1000余项。梳理总结申请人常见的申报错误,印发《河南省文物局关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工作办理情况的通报》(豫文物办〔2025〕59号),有效指导申请人规范申报主体和申报程序、明确方案编制标准和部门权限,为政务服务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作公示每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截止目前,2025年全年在局网站主动公开我局印发的政府公文157件,公示通知公告20件,财政信息4件等。我局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政务咨询19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取消了文物商店设立审批,新增了文物销售许可证审批。但仅对设立新的许可作出规定,并未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尚未修订公布,局审批办会同有关处室主动提请局党组会议,提出继续办理文物商店的过渡性措施,形成《河南省文物局会议纪要》(〔2025〕1号),充分保障我省市场主体在文物流通领域的权益。

  2025年,我局进驻审批大厅人员继续秉持“热情、规范、细致、耐心”的服务理念,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截至目前,已接咨询电话近2000余次,接受现场咨询辅导40余人次。为群众答疑解惑,帮企业“纾困解难”,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受到企业和群众的好评。同时又聚焦企业实际需求,通过归纳总结和政企反馈梳理出政策理解盲点,办事流程堵点等共性问题,不仅提供标准化政策解答,还不时开展“一对一”专业指导,靶向提供涉企审批咨询辅导,将企业办事周期缩短为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

  (三)切实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

  配合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研究反馈《洛阳市洛阳三彩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开封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意见10余次。结合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和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措施清理工作要求,梳理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要文物建筑系统性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豫政办〔2025〕49号)》等19件,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梳理文物系统地方性法规《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等30部。

  (四)坚持依法决策。

  1.健全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局印发《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文物局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豫文物安〔2025〕40号)》文件,强化制度执行和刚性约束,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件。

  2.健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任河南宇法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律师团队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约定重大行政决策等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遇到疑难问题进行专项咨询,要求提供法律意见书。自聘任法律顾问以来,我局在办理重大、疑难问题时,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再报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全年共审查行政机关合同2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

  (五)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8月28日至29日,我局在周口组织举办了全省文物安全与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培训班安排业内专家围绕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和行政执法等内容集中授课,并组织各省辖市文物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座谈交流,以省辖市为单位安排学员研讨,集中培训了各省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安全和执法工作领导及业务骨干270余人次。启动河南省文物保护遥感监测项目,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420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遥感监测工作,构建文物立体监测体系,提高文物行政执法效能。

  (六)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结合《lay雷竞技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0号)》《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豫司文〔2025〕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印发《河南省文物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做好涉企行政检查公示工作、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以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工作。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七)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处理好信访工作。在信访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详细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信访台账,协调各处室承办相关信访件,督促和指导地市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确保访群众信访事项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全面实施行政复议法,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5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1起,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业务处室集中研讨,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复议答复。

  (八)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坚持开展形式多样、扎扎实实的文物法治宣传活动,既注重宣传群众又注重宣传领导,既抓好日常宣传工作又集中精力抓好重大节日的宣传。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通过机关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全方位、多声部组织开展文物保护法治宣传。同时借助民法典学习教育日、“宪法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等活动,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政策宣传,积极参加普法知识竞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知识竞赛。利用机关门户网站、LED屏展示、设置宣传条幅、局机关微信群,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法律的表率,提高运用法律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每年利用重要节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把普法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2025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

  一是法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开展法治培训形式单一,主要是集中学习,学习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全局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工作力量较薄弱。局机关没有政策法规处,法制人员队伍数量不足,与文物工作点多、面广、量大、责任重的实际不相适应,法制保障工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普法宣传形势需要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贴合时代发展和群众需求。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推出主题鲜明的宣传作品,凝聚广泛共识。深化“执法+普法”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法律解释和宣传,提升群众守法意识。

  (三)继续加强文物法治建设,推进文物法治建设走深走实。推动修订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制定调研起草工作计划,根据立法需要,进行多种形式立法调研。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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