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豫林护许准〔2026〕1349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周口市豫黔农业有限公司经营利用非洲灰鹦鹉等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内容
周口市豫黔农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从扶沟县龙飞珍禽养殖场购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非洲灰鹦鹉(Psittacus erithacus)2只、附录Ⅱ物种葵花凤头鹦鹉(Cacatua galerita)2只、蓝黄金刚鹦鹉(Ara ararauna)2只、和尚鹦鹉(Myiopsitta monachus)100只、绿颊锥尾鹦鹉(Pyrrhura molinae)200只、太阳锥尾鹦鹉(Aratinga solstitialis)2只、折衷鹦鹉(Eclectus roratus)2只、金头凯克鹦鹉(Pionites leucogaster)4只、黄冠亚马逊鹦鹉(Amazona ochrocephala)2只、彩虹吸蜜鹦鹉(Trichoglossus haematodus)6只,用于种源繁育。请你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运输、饲养过程中人和野生动物的安全。 请凭此件于2026年10月29日前运输,逾期无效。
有效期自:
2026-07-29
有效期至:
2026-10-29
许可机关:
河南省林业局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7-2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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