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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森林防火通告 林区及其100米范围内“十不准”

时间:2025-11-03 来源:河南工人日报 分享:

  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于10月31日发布《河南省森林防火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并将《通告》在林区村镇、入山口、景区等人员聚集处张贴。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为我省森林防火紧要期。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通告》提出,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内,林区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要做到“十不准”: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孕参加扑火抢险。

  《通告》指出,重点森林火险县及国有林区管理机构要设立森林防火宣传及检查站(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因工程建设、举办文化旅游活动等确需野外用火的,需报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2119等报警电话。

  据了解,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有森林相关经营单位或个人未履行防火责任,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未经批准进行爆破等活动,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等行为的,相关部门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将对个人最高处以5000元罚款,对单位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卫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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