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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标  题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应急 〔2026〕16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豫应急 〔2026〕16号

厅机关各处室: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6年2月5日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任务

  (一)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质效。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将风险等级高、生产规模大、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计划。坚持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按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开展监督检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强化重点时段联动执法。健全应急管理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在全国两会、中秋国庆、春节等重点时段,采取与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对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企业抽查检查,发挥执法业务骨干和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开展解剖式示范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质效,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三)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深化监管处室和专门执法处室协调配合,紧盯危化领域涉氯、涉“两重点一重大”、一般化工医药、烟花爆竹经营等企业,工贸领域金属冶炼、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涉爆、涉有限空间等企业,非煤矿山领域易发生的非法违法开采、以采代建、未按设计施工等问题,开展专项执法,以末端执法推动前端治理,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四)强化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健全高效畅通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规范举报受理与核查环节,构建举报工作纵向、横向协作机制。严查重大事故隐患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举报,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举报信息数据分析应用,针对举报集中区域和行业领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五)强化线上监管赋能执法。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依托“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宝”APP等,对重大风险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线上监管,对预警系统故障、报警处理不当、设备超限运行、人员违规操作、隐患久拖不改等情况智能识别,及时推送异常提醒,构建“线上监管+线下核实”的执法新模式,推动监管执法全时段、高质效。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文〔2019〕62号),省应急管理厅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内设机构有6个,人员73人,纳入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行政执法人员65人,占在册人数的89%。

  (一)总法定工作日16120天。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乘积。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48)×行政执法人员数量(65)=16120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7138天。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实施行政许可、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具体计划另行制定)、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所占用的工作日。

  参照前3个年度人均统计平均值,以及今年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变化和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工作实际,确定2026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7138天,其中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工作日为1625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6321天。非执法工作日,是指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和事项所占用的工作日。

  参照前3个年度人均统计平均值及今年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2026年非执法工作日为6321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2661天。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6120)-其他执法工作日(7138)-非执法工作日(6321)=2661天。

  三、检查安排

  按照分级分类、突出重点的原则,省级重点对中央驻豫企业一级分公司、子公司和省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延伸抽查其下属企业及其他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结合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结果和监管执法工作实际,2026年度,共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9家。

  (一)重点检查安排。2026年度,省级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1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71.7%,其中危化28家、非煤矿山19家、工贸24家。

  (二)一般检查安排。主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开展。2026年度,省级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28.3%,其中危化11家、非煤矿山7家、工贸10家。

  (三)其他检查安排。安全生产培训机构20家,安全评价机构27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3家。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各有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强化协作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推进执法计划。加强各省辖市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指导,做到相互衔接、重点覆盖。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厅执行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强化联合执法、观摩执法,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

  (二)规范执法检查。全面实行“扫码入企”和执法检查“事先告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决定要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到监督检查覆盖率、问题隐患整改复查率、违法行为查处率、“互联网+执法”系统录入率达到100%。

  (三)深化服务理念。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开展“一企一策”精准执法,坚决避免“打卡式”“交差式”执法。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主动释法说理,指导被检查单位整改到位。推行包容审慎执法,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项清单”制度。

  (四)严肃作风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和专家管理,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强化执法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对执法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安全生产执法局监督检查计划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监督检查计划

  3.非煤矿山安全监督处监督检查计划

  4.工贸行业安全监督处监督检查计划

  5.宣传训练处监督检查计划

  6.规划财务处(科技和信息化处)监督检查计划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br>关于印发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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