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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的通知

时间:2026-01-04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监局关于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5年第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依法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停止经营通告中涉及的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18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2026年1月4日

国家药监局关于_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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