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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5年第8期)

2025年第106号

时间:2025-12-31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地监管部门对全省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1.广东镂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臂式电子血压计,规格型号:HL-C30,批号:C202409001,不合格项目:ME设备和可更换部件上标记的最低要求。

  2.江苏翊博雷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外科术中止血消融电极,规格型号:LM-EB150,批号:25022002,不合格项目:高频电介质强度。

  3.湖南医圣昌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温热中低频治疗仪,规格型号:HL-Y6A,产品编号:KBL20250624010068,不合格项目:ME设备和可更换部件上标记的最低要求。

  对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程序移交企业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调查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2025年12月31日

附  件

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受检单位

标示生产单位

规格型号

生产批号/

产品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机构

不合格项目

备注

1

臂式电子血压计

郑州天天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广东镂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HL-C30

C202409001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

ME设备和可更换部件上标记的最低要求


2

外科术中止血消融电极

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

江苏翊博雷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LM-EB150

25022002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

高频电介质强度


3

温热中低频治疗仪

平顶山市高恒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湖南医圣昌达科技有限公司

HL-Y6A

KBL20250624010068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

ME设备和可更换部件上标记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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